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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11至第15教学周周日补课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1-20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  受新冠疫情影响,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学期末考试周暂定于第16—17周,理论教学课程要求在15周前(含)完成,具体补课安排如下:

1、第11教学周至第15教学周的周日安排补课,本次所补课程均按单周课表上课,请任课教师做好课程衔接和教学进度调整,确保教学内容完整,具体补课时间见附件1。

2、经本轮补课仍未完成教学任务的,可自行安排补课,补课教室到教务科A109协调(12月12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,该日不能补课)。任课教师请合理安排补课时间,不允许连续半天(一天)同一个教学班补同一门课程。

3、如在15周前(含)能结课的,可不参加本轮补课,由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学生是否补课。

4、考查课要求在15周前完成课程考核。

5、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:暂定于16周和17周(12月21日—12月31日),请任课教师尽量提前出卷、印刷。

    特此通知

教务处

2020年11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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